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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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保卫科职责
一、 建立健全学院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。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,经常开展以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治安灾害事故和落实岗位责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确保校园内部的安全和稳定。
二、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“四防”教育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。
三、 查破校区内部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,协助地方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。
四、 做好要害、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建立健全要害、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措施,确保要害部位不发生重大盗窃、破坏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。
五、 搞好校区公共复杂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大型集会、文体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六、 搞好校区校门秩序的正规化管理,做好来客登记,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,防止行为不端的人员进入校园扰乱秩序。
七、及时了解师生员工中的思想动向,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各种不安全因素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,防止酿成事端。
八、 加强对保卫队伍的领导、教育、训练,提高群防群治的能力。
九、负责师生的户口管理工作,办理师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和校内暂住人口的管理。
十、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消防科职责

一.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有关法规,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,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。

二.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。

三.组织落实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,对本单位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,确保完整有效。

四.负责开展消防知识,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,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并实施演练。

五.负责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和安全防范档案,组织处理一般火灾事故。

六.定期向处长汇报消防安全情况,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。

七.定期组织科内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,做到精通本科业务,熟悉消防和技防设施使用。

八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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