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校园电动车安全专项治理顺利进行,保卫处联合学生工作处于9月13日给中交运营公司,全体教职员工下发通知:
各部门,近日校内电动自行车悬挂假校内车牌现象屡禁不止,且有所增加,为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,请各部门务必告知员工,制作、买卖、使用假电动车校内牌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,根据保卫处规定给与相应处罚。
经研究决定9月17日前,请各部门通知员工将无校内牌电动自行车自行骑离校园,已经被清理扣留的电动自行车凭中交运营证明到保卫科领取;由保卫科登记存档。
9 月18日起,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将对校内无正规校内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,对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扣留,同时对该员工进行通报批评,给予相应处罚。
同日给学生下发通知:
各系,近日校内电动自行车悬挂假校内车牌现象有所增加,为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,请各系务必告知学生,制作、买卖、使用假电动车校内牌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,将根据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第四款、第五款之规定给与相应纪律处分。
经研究决定9月17日前,请各系通知学生将无校内牌电动自行车自行骑离校园,已经被清理扣留的电动自行车凭系部证明到保卫科领取;由保卫科登记存档。
9月18日起,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将对校内无正规校内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,对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扣留,同时对该学生进行通报批评,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学生纪律处分,按照团学考核相关规定,对学生所在系进行扣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