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了及时发现火灾隐患,有效地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,及时报警,扑救初期火灾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学院设立值班的所有人员均为消防值班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本值班制度,坚守岗位,确保安全。
三、各部门的值班人员每天上下班或交接班前,应对其值班负责的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。发现问题要作好记录,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。
四、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、器材进行检查,确保设施、器材的完好有效。
五、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值班人员,必须执行《防火检查、巡查制度》内容,落实巡查制度。
六、院保卫处负责对全校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七、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,由保卫处按《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》提出处理意见,报院长办公会批准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