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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2023年06月22日     (点击数:)

   聊城大学东昌学院

校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

 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,努力营造规范有序、

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及人身安 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山东省电动自 车管理办法》《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以及《聊城大学 昌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实际情况,经学院研 究决定, 2023 年 5 月下旬起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综合治 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

一、工作目标

坚持以师生安全为本,全面落实 “控制增量,逐年减少” 工作要求,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趋于规范、停放秩序明 显好转、校园道路通行安全、师生员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, 构建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
二、工作任务及分

( ) 专项治理启动 ( 5 月 26 日-6 月 5 日 )

1.全校动员。由党政办公室下发本方案,全体单位组 习落并传达到每位师生,中交财信建设和运营方以及所管辖 营业网点人员由后勤处负责。

头部门:党政办公室

助部门: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后勤处、各单位。

2.专题报告。6 月上旬,邀请聊城市公安局交警做安全教 专题报告。

头部门:保卫处

协助部门 团委、学生工作处、各相关单位

3.各单位宣传发动。5 月 26 日-6 月 5 日,各单位根据学 院要求行宣传发动,通过网站、微信、宣传屏 (栏) 、条幅、 等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和宣传工作。学生工作处牵头制作主 题教班会 PPT,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、骑行戴头盔、文明骑 单人单车等提出明确要求;各单位通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 班会、教职工大会等,迅速传达学院要求并及时开展主题 教育和引导,确保每名师生了解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

责部门:各单位

(二) 息摸排建档、挂牌 ( 5 月 26 日- 7 月 6 日 )

1.信息摸排,建立台账 ( 5 月 26 日-6 月 5 日 )

各单位对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摸排并建档,详细 有电动自行车人员信息情况,无交警部门颁发正式号牌的电


动自行车不统计。教职工信息汇总表 (见附件 1 ) 和学生信

总表(见附件 2)于 6 月 6 日报至保卫处保卫科(办公楼 A113)

电子版发 dcxybwc@126.com

单位: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

与单位:各单位

2.审核信息,统一挂牌 ( 6 月 17 日-7 月 6 日 )

各单位根据建档情况,经学院保卫处审核通过,对非毕 生按年级统一配发校内电动自行车牌;对 2023 届毕业生电 自行车不予挂校内牌。 2023 级新生开始,不再允许购买、 使用电动自行车,不再发放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。

牵头单位:保卫处

与单位:各单位

( 三 ) 各单位清理

1.无牌电动自行车自行清理。6 月 5 日前,各单位告知师 生员工把无牌电动自行车骑离学校, 自行处置。

2.2023 届毕业生离校前将电动自行车自行骑离学校, 行处置,不准卖给在校生

( 四 ) 学院专项治理 ( 6 月 6 日-12 月 31 日 )

1.学院集中处理 ( 6 月 6 日-6 月 16 日 ) 。 6 月 6 日起 对校内无牌电动自行车,保卫处统一集中存放,并通过各单 告知师生在十日内凭单位证明可去领取并及时自行处理(骑 离学校) 。对于限期内不领取和处理的,学校将于 6 月 16 日 后集中处理

头单位:保卫处


与单位:各单位

2.学院综合治理( 6 月 6 日-12 月底)。保卫处在校内就 行戴头、单人单车、无牌车辆、文明骑行、有序停放等进行 集中检治理,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,对初次违反规定 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通报相关系,由系对学生批评教育;两 及以上违反规定的学生, 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系给予全校通 报、警处理。对初次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通报给相 关单位,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;两次及以上违反规定 的教职工,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给予全校通报。对中交财 信建设运营方以及所管辖的营业网点人员,由后勤处负责实 施。

头单位:保卫处

与单位: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后勤处

、工作要求

( 一 )提高认识,统一行动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 车专项治理工作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工作部署上 来,早行动、快行动、真行动,确保治理工作落实、落细、 位。

( 二 ) 明确责任,各负其责。各单位要对标对表,明确各 自职责任和工作重点,以高度的责任心,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落实,确保治理工作有序高效。

件:1.教工电动自行车情况统计表

2.学生电动自行车情况统计表

城大学东昌学院

 2023 年 5 月 26 日

附件【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方案附件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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